按照学校人社处《关于开展制定各中层单位教师各级职务学术业绩细则的通知》(2015.9)要求,根据吉林大学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公共外语教育学院教师各级职务学术业绩细则(2015)》部分条款进行补充说明,现将“细则”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2日---11月14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副院长傅羽弘,电话:85168345 附件:公共外语教育学院教师各级职务学术业绩细则(20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