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大学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年)》,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学院科研水平。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学院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学院制定《公共外语教育学院教师外出参加科研活动的规定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经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教师外出参加科研活动的规定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2017.12.13)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大学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年)》,把握机遇,顺势而为,集中力量加强内涵建设,显著提升学院科研水平。将规模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努力使学院由大变强并不断开创发展的新局面;鼓励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学院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学院制定本《办法》。
《办法》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出发,鼓励和支持教师创造性的运用基础理论去研究教学活动中发生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特别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密切关注国内外科研新动向,把握方向,深入研究,突出精品意识,努力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办法》注重发挥群体优势,鼓励教师在同一研究方向中,共同承担科研项目,以课题研究带动人才培养,以优秀人才促进课题研究。把年轻教师和跨世纪理论人才培养、理论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放在重要位置,提高科研项目的申报中标率和结项可行性。
二、关于教师外出参加科研活动的规定
1. 教师外出参加科研活动必须填写《公共外语教育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请表》并征得教研室主任同意,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2. 教师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视需要填写《吉林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新)》及《赴台人员审查表》。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学院备案。
3. 教师外出参加国内科研活动∕会议,需持会议邀请函到学院科研副院长处审核备案。
4. 学院鼓励教师使用本人科研项目经费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若教师所参加的会议确属国际国内顶尖水平、有影响力且参会教师经费确实不足的。学院将有条件的予以支持。
5. 教师所参加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须为外国语言学文学研究领域;参会者须在会议宣读论文(按照学校社会科学处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会后向学院提交参会报告。
6.资助条件及资助额度:
(1) 国内会议:教师参加会期超过5天的研讨会以及培训型的会议,学院不予资助;参会教师近三年内至少发表过1篇该研究方向的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论文(须出示原件);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年可获1次国内学术会议费用资助,资助范围:城市间交通费、会务费、住宿费,不含补助与津贴。具体实施方法参见校财务处相关规定。
(2)国际会议:学院首先组织参会教师申报社科处经费资助,若申请未获批准,则学院予以资助。资助额度:亚洲范围内上限为人民币5000元,欧美范围内上限为人民币10000元。每年资助5位教师。
教师外出参加科研活动的申请流程 ↓ 填写《公共外语教育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请表》(附件1) (下载网址:http://10.100.17.12/_s11/main.psp)、出示会议邀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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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研成果的奖励条件和方法
为了鼓励教师的科研活动,表彰优秀科研成果,学院实行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1、奖励条件
(1)人员资格: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为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在编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成果范围:
①在《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2014年版)》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独立作者)。
②未列入《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2014年版)》,但已列入当年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公开发表的的论文(第一作者)。(以社科处科研管理系统为准)
③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和人文艺术引文索引(A&HCI)全文收录论文(第一作者)。(须出示吉林大学图书馆系统显示证明)
④外国语言文学专著、编著或译著(第一著者、第一编著者、第一译者)。
⑤所发表成果的署名单位必须为“吉林大学(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按学校社科处有关规定,教师的科研成果实行季报制度,即成果公开发表后3个月内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并提交成果复印件(含封皮、目录、论文内容、封底及版权页)至科研秘书处。
2、奖励办法
(1)在《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2014年版)》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全文),A类奖励人民币10000元;B类奖励人民币5000元;C类奖励人民币2000元;D类奖励人民币1000元。
(2)未列入《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2014年版)》,但已列入当年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公开发表的论文全文(以社会科学处科研管理系统为准),奖励人民币1000元。
(3)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和人文艺术引文索引(A&HCI)全文收录论文(须提供吉林大学图书馆查新报告),奖励人民币10000元。
(4)在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外国语言文学专著、编著或译著(第一著者、第一编著者、第一译者),根据当年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业绩津贴评审结果的奖励等级,一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国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外国语言文学专著、编著或译著的奖励标准与奖励额度由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
3、补充说明
(1)奖励成果依据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科研管理系统确认,发表日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论文和著作类成果虽已公开发表,但在上述时间内未录入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科研管理系统或未经社会科学处审核者不予奖励。
(3)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向学院提交成果纸质版原件(电子版或复印件)以供审核。联系人:李萌电话:85166292地点:中心校区外语楼教科研办公室。
(4)成果奖励发放时间参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哲学社会科学业绩津贴发放日期。
本规定与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1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请表.doc
附件2 吉林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新).doc
附件3 赴台人员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