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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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纪委办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16年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9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廉洁向上的校园文化,进一步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建设,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廉政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规矩、倡廉洁、扬正气。

  二、征集对象

  全校教职工、在籍学生。

  三、作品形式

  1.表演艺术类。包括歌舞类、语言类、戏曲类等。

  2.书画摄影类。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等。

  3.艺术设计类。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

  5.文学创作类。包括微小说、散文、诗歌、剧本等。

  四、作品报送

  1.所报送的作品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宣传廉政(洁)文化、弘扬优良作风、讴歌勤廉楷模、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等,体现时代精神,突出“守规矩、倡廉洁、扬正气”主题,集思想性、故事性、艺术性于一体,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所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者享有独立版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表演权或专利权等。

  3.以上各类征集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学校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凡是投稿参加征集的人员,均视为已经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4.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送作品。

  报送地址:中心校区行政楼1116室;

  联 系 人:付启芳;

  联系电话:85168742。

  五、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是学校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廉政作品创作,作品报送以基层党委为单位。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征集作品进行评奖,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教育部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复赛,同时给予优秀组织单位和作者奖励。所征集作品将适时进行展览,并在校报、电视台、电子屏幕等校内媒体刊登、播放。 

  

  附件:1. 吉林大学2016年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2. 吉林大学廉政文化作品报送登记表。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




附件1
附件2